关于组织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参加物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班的通知

浏览次数:1138 发表时间:2013-06-20 分享到:
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行业基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逐步推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同时为从业人员提供和开辟一条学习成才的途径,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9月起,委托上海开放大学开办以物业管理行业基层从业人员为主要参加对象的“物业管理”专业大专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适应现代物业管理行业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结构和实务操作能力,掌握物业日常管理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物业经营必需的专业技能(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通过学习,可以从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酒店、商场、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相关物业管理工作等。
二、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且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业余高中、中专、技校和职校及以上学历,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课程设置与学费标准
必修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物业设施设备维护、建筑识图、物业环境与绿化管理、物业房屋维修管理等。
选修课:物业智能化管理、房地产概论、社区安全建设、物业管理专题讲座、管理心理学、办公自动化、公关与社交礼仪、法律基础与实务等。
实践环节:综合实训等。
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每学分120元。
四、学习形式与考试毕业
本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二年半,学籍八年有效。
学习形式有网上课堂、面授、模拟软件操作、形成性考核、作业等。
学习结束后,上海开放大学统一组织考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含实践环节),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总学分,并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准予毕业,颁发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为76学分,获得物业管理员(四级)证书、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办公自动化证书者,可以免修免考相应课程,最高可免12学分。
五、组织机构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上海开放大学共同为本专业大专学历班制定政策和设置课程,做好生源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工作和协调工作。
上海开放大学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教授、副教授及具备相关从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教师授课,制定专业考试计划和大纲、统一命题、考试发证及档案管理和教务工作。
六、报名办法
报名学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报名照片,报名费14元,至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或上海开放大学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日-8月31
(1)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1333弄7号
联系人:徐琛、张瑞
电话:13795465421、32200858*8005
(2)上海开放大学
联系地址:国顺路288号
联系人:徐志瑛
电话:13916099220、25653193
学生符合入学资格,上海开放大学发给录取通知书及注册报到须知,学生应按规定时间缴费和报到注册,过时视自动放弃。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上海开放大学
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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