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比武的通知

浏览次数:1206 发表时间:2013-04-19 分享到: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沪物协[2013]1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比武的通知
市物业协会各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职工队伍素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市房管局《关于印发<上海房管行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沪房管党[2011]23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本市房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比武活动的通知》和市人保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12]191号)文件精神,市物业协会将组织开展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比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十二五”高技能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精神,通过以“技能提升、岗位成才”为主题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比武活动,提升物业行业职工思想素质、技能等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练就一流本领,提供满意物业服务,逐步建立健全鼓励职工技能素质的长效机制,加快物业服务企业人才培养步伐,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发展。
二、竞赛项目和参赛范围
根据市人保局培训补贴目录,2013年度竞赛比武活动安排水电工(四级)和智能楼宇管理师(四级2个项目,从4月至8月错时举办。
(一)赛前培训阶段
参赛范围为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符合竞赛申报条件的从业人员。
1、本企业在岗并缴纳本市社保的职工;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本年度未享受过其他政府技能培训补贴;
4、未参加过获政府补贴的水电工(四级)和智能楼宇管理师(四级)技能培训。
本年度已享受过政府技能培训补贴或原已参加过水电工(四级)和智能楼宇管理师(四级)政府补贴培训的人员,如有参加竞赛培训需求,也可自费报名参赛。
(二)参加市房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比武活动阶段
1、通过市物业协会主办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比武活动,选拔优秀选手直接参加。
2、物业服务企业向市物业协会推荐本单位优秀选手参加。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报名阶段(4月份)
2、赛前培训阶段(5月至8月份)
3、参加市房管局主办的市房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比武阶段(9月-10月份)
4、总结表彰阶段(10月份)
四、竞赛安排
本着集中培训和集中竞赛的原则,委托具有培训项目资格及鉴定资格的教学机构,进行赛前培训和竞赛。培训时间为100课时。
1、水电工培训点:
市房地产学校(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市西南工程学校(闵行区梅陇西路1566号)、徐汇区房地产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徐汇区番禺路801弄28号)、新长宁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长宁区武夷路238号)。
2、智能楼宇管理师培训点:
市房地产学校(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市西南工程学校(闵行区梅陇西路1566号)、徐汇区房地产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徐汇区番禺路801弄28号)。
五、竞赛奖励办法
1、竞赛培训评定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
2、竞赛培训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的选手(不含已获水电工(四级)和智能楼宇管理师(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晋升该职业高一等级(三级)职业资格。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3、通过竞赛选拔优秀选手,直接参加市房管局主办的市房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比武活动,比武活动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市物业协会将对积极组织竞赛活动并且取得优秀成绩的工作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竞赛内容和竞赛成绩评定
1、国家职业标准内容四级占70%,国家职业标准内容三级占30%。
2、采取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为竞赛项目等级鉴定模式,确定竞赛评定的成绩计算方式。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操作技能成绩占70%。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七、竞赛相关费用
1、参赛培训以及鉴定等费用均按本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由竞赛组织方委托指定培训机构向区人保局申请补贴,企业和个人不再承担相应费用。
2、为保证参赛和培训质量,参赛企业按照每位参赛选手500元标准预交竞赛赛前培训费用。符合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参加竞赛赛前培训合格的,预收费用全额返回企业。赛前培训鉴定成绩不合格的,不返回不合格成绩人数的预收费用。
八、组织保证
第一阶段: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比武
1、主办单位: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协办单位市物业事务中心、市房地产学校、市西南工程学校、徐汇区房地产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新长宁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3、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市物业协会会长担任
副组长:市物业事务中心和市物业协会领导担任
成员:市物业事务中心、市房地产学校、市西南工程学校、徐汇区房地产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新长宁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领导。
4、设竞赛办公室
竞赛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协会秘书处,由市物业协会、市房地产学校、市西南工程学校、徐汇区房地产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新长宁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及行业内相关专家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业协会秘书长担任。
第二阶段:2013年度市房管行业职业技能比武活动(水电工、智能楼宇管理师2个项目)
九、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为2013年4月30日。
十、工作要求
1、各区县工作委员会要广泛发动,精心落实。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确保一定数量选手参赛。
水电工参赛报名人数:一级资质企业确保5人至8人,二级资质企业确保3人至5人,三级资质企业一般为2人。
智能楼宇管理师报名人数:一级资质企业确保3人,二级、三级资质企业不少于1人。
企业如有需求,则可以适量多报。市物业协会将此次职业技能竞赛比武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工作委员会和先进会员单位的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2、各会员单位要对参赛选手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按实填写报名表,确定竞赛联系人。按照通知精神和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参赛选手名单。
3、参赛选手按就近原则选择培训地点,市物业协会本着尊重选手志愿的同时,将统筹安排选手培训地点,选手应服从统一安排。
4、各单位要调整安排好参赛选手的工作时间,确保他们准时参加培训、鉴定,避免缺席。
特此通知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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